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宜昌市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完美世界电竞官网
宜昌市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生态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扶持对象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在宜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承诺至少10年不变更项目引进地纳税义务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三条 对新引进“标准地”供地类工业项目,按照新建项目规划验收后核定的相应规划指标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满足取得土地出让条件和“标准地”使用要求的给予产业扶持。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按财政比例分担,扶持额度和兑现程序由区级与项目方商定。
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内建成投产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工业项目,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扶持;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建成投产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2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的扶持。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扶持额度和兑现程序由区级与项目方商定。
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投产且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的项目,在该5年内自实现销售收入目标之日起前3年,每年给予不高于其销售收入的4‰、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物流补贴;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投产且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项目,在该5年内自实现销售收入目标之日起前3年,每年给予不高于其销售收入的6‰、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物流补贴。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补贴额度和兑现程序由区级与项目方商定。
第四条 对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新引进“标准地”供地类工业项目和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新引进非供地类工业项目,自实现缴税目标之日起连续5个年度,以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财力部分为基数,前3年按最高不超过100%给予扶持,后2年按最高不超过50%给予扶持。该扶持政策自签约之日起7个年度内有效。扶持额度和兑现程序由区级与项目方商定。
第五条 企业将总部注册地由宜昌市外迁入宜昌城区或在宜昌城区设立区域总部,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自实现缴税目标之日起连续5个年度,前3年按不高于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财力部分的100%给予扶持,后2年按不高于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实得财力部分的50%给予扶持。该扶持政策自签约之日起7个年度内有效。扶持额度和兑现程序由区级与项目方商定。
第六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新引进产业项目,或3年内实现年税收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新落地项目,若投资方确有需求,且尽调可行,可通过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给予支持,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占股比例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1亿元、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若政府股权退出,可优先转让给项目业主,政府资金可适当让利,具体对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新引进的管理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资本规模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项目,从其投资营运年度起,以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财力为基数,前3年按100%给予扶持,后2年按50%给予扶持。扶持额度和兑现程序由区级与项目方商定。
第七条 对新引进企业和新落户企业总部,可从其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年度起5年内,按其管理和科研高端人才(每个企业不超过15人)在宜昌实缴个人所得税区级实得财力部分的100%给予扶持,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额度和兑现程序由区级与项目方商定。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协助企业招聘人员,协调企业员工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保障。
对新批准组建或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创新(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科技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财政奖励10万元。
第八条 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央企、大型国企、全球前50强化工企业及主板上市公司投资的高科技工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补链、延链、创链等延伸产业链条、拓宽产业幅度、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项目,重大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型服务业项目,重大人才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引领项目,促进宜昌综保区发展的外向型产业项目,文旅康养医疗项目,重大的总部经济项目等,可通过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扶持。
第九条 对外商投资项目,参照《宜昌市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宜府办发〔2019〕33号)予以扶持。
第十条 外资项目与内资项目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办法不同条款或本市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扶持政策。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宜昌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签约的项目所享受的扶持政策,不受该有效期限制。施行期间上级国家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本办法。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
上一篇: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栏 目:湖北高企政策
下一篇:宜昌市西陵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西陵区关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奖励办法
本文标题: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宜昌市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hubei/3844.html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1-30宜昌市夷陵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01-16鄂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 01-12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
- 12-13宜昌市伍家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伍家岗区促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 12-06孝感市安陆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落实《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任务清单
- 12-06仙桃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11-22武汉市洪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2023)
- 11-03黄石市阳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阳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11-03宜昌市长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鼓励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 10-30武汉市青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山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阅读排行
- 1宜昌市夷陵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2鄂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 3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
- 4宜昌市伍家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伍家岗区促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 5孝感市安陆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落实《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6仙桃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7武汉市洪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2023)
- 8黄石市阳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阳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9宜昌市长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鼓励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 10武汉市青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山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推荐教程
- 10-05黄冈市武穴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 10-05黄冈市黄梅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全县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 07-27武汉市蔡甸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08-06黄冈市麻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麻城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 03-07荆州市公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公安县鼓励招商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 03-15武汉市东湖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
- 10-29十堰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倍增行动方案
- 04-12襄阳市宜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06-24襄阳市谷城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03-28黄冈市武穴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